今天,中华医学会在北京宣布,从9月1号起,中华医学会完全可以承担组织疑难、复杂,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新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在9月1号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现在,中华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正在加紧建设中。专家库的候选人员,除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直接申请外,中华医学会还将请所属专科分会、有关全国性学会和各省医学会,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推荐,中华医学会还将经过一定的审查程序确认。据了解,专家库的候选人除法医、护理、民族医是担任副教授职务三年以上的,其余,进入专家库的候选人名单的都是正教授职务或研究员。
中华医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宗淑杰说: “我们中华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筹备工作从5月底就已经开始了,到8月中旬,第一批入库的专家将确定,到9月1日,中华医学会将可以对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问题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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