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如何维权,首先就要从自身寻找原因,探究一下哪些心理误区会导致权益受到侵害。通过对京城八所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的采访得知,造成权益受损的心理误区主要有三。
首先,“急”的心理是导致权益受侵害的首要内因。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很多同学担心自己找不到理想的工作,于是乎看到表面上吸引自己的企业,头脑发热,不顾一切地和该企业签约。其实很有可能他根本不了解这个企业,不知道这个企业究竟如何,是不是真的适合自己。哪怕在合同中看到侵害自己利益的条款,为了保住这个岗位而委曲求全,等到真的签了合同、开始上班以后,才发现受骗上当,却又有违约金的压力而无法脱身。
其次,被企业开出的优厚条件所吸引而盲目签约也是一个大学毕业生求职时权益受损的重要原因。大学毕业生涉世未深,很容易轻信别人。一次,联大应用文理学院的三个条件很好的男生以为能得到一家公司里很好的职位,公司的人也跟他们说,我们已经定下来要你们了,就不要和其他单位联系了。结果他们三个信以为真,等到毕业前夕,那家公司找借口不要他们了,耽误了他们找工作的大好时机,他们本人也后悔不迭。该院毕分办的常海斌老师说,其实轻信一家之言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再次就是对劳动法规、政策的不了解导致权益受损。部分企业,单向规定了毕业生的各项义务、责任,但企业应承担的义务、责任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企业与毕业生的法律地位缺乏平等性。一次林大的一位女同学在试用期间对公司不满意,表示要离开,因事先协议中未规定违约金的数量,公司以她违约为由,索要20万元的违约金。后来这个女生求助于母校,人事局和教委出面、依照有关法律进行调解,违约金由20万元减为2000元,减少了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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