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近日作出规定,凡到重庆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受生源、专业和学历限制,只要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学校就应列入就业方案,有关部门或地区就应予以办理档案管理和落户手续。
据介绍,2003年,重庆市高校及中专校毕业生将有7.2万多人,其中高校毕业生4.7万多人,比2002年增加1.4万多人,中专校毕业生2.5万多人,做好其就业工作,关系重大。为此,市政府近日专门出台了有关规定。
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凡属当年国家计划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均按国务院规定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通过“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就业模式落实就业岗位。委培合同和定向地区(单位)招收的毕业生,按委培合同和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在教育系统内择业。
凡系重庆市主城区生源的毕业生到主城区以外地区就业,其户口和档案可保留在原籍;非重庆生源的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到重庆市主城区以外地区就业,其户口和档案可在主城区托管,以鼓励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就业。
规定要求,对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可根据毕业生的意愿,对其档案和户口关系,分别采取学校暂存、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和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存管的方式予以管理,并免收管理费,保留就业的有关资格。
另据消息,重庆市今年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将在12月6日至11日举行。
重庆市教委已对今年的大中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间的双向选择活动作出部署,确定12月6日至11日为大中专毕业生“双选”活动周。具体安排是:12月6日,全市普通高校和中专毕业生“双选”会在市技术展览中心举行;12月7日,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双选”会在西南师范大学举行;12月7日至11日,重庆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工学院、重庆交通学院、重庆工业高专等高校的“双选”活动将先后展开。
记者在各大学校园里了解到,目前已经有许多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开始接洽,一些用人单位的招聘活动广告和人才需求信息在两个月前就出现在高校校园里的张贴栏上。人才争夺战已悄然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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