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基层锻炼3年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录取成公务员。这是从昨日全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1999年起,我省共公开选拔1601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他们的工资由区人事局按月发放,人均月收入800元左右。目前已有近45%的毕业生,已提前被提拔到乡镇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称,3年集中选拔工作结束,今后对各基层吸纳高校生不再下达任务,各区、乡镇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拔。
市人事部门提出,“武汉市招录公务员,从农村基层锻炼的高校生中录用一批;今后各区机关招录公务员,必须优先考虑从到基层锻炼的毕业生中录用;乡镇机构改革期间,必须预留一部分编制安排毕业生;对考核优秀者,可提前安排录用到市直或区乡机关。”
下乡大学生五种去向
对锻炼期满后的大学生,考核合格可直接录用到机关工作,由各区、乡机关或基层金融、工商、税务、审计、公安、司法、质检等部门安排录用,优秀者可进乡镇领导班子和市直机关;
如本人同意,可调入企、事业单位;
对锻炼期满后自愿到基层农技站、中小学校、卫生医疗等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人事关系可转入该单位,由调入单位按新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
对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和企业的毕业生,市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做好人事代理;
锻炼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进入市场自主择业,人才市场协助推荐就业。(苏晓红、高责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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