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高校内的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等部门电话在政策出台后便一度爆棚,询问相关政策的毕业生络绎不绝。但由于北京等直辖市并不在新条例中,如何执行意见中关于“省会以上城市也应该积极放宽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简化有关手续”的相关内容,这个让学生们感到兴奋的就业消息该怎样执行,北京能否像其他省会城市一样“缓冲就业”,一时为难的老师们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可执行的细则。
北京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刘淑玲向记者介绍,前来咨询的两类学生最多。“一类是想继续考研和打算出国的学生,他们想知道的是能否在校保留户口、以后办理考研和出国手续问题;另一类是就业相对困难专业的毕业生,例如部分小语种的学生,新政策对他们有何好处,户口问题怎样解决?”对于这些咨询,刘主任向学生们解释:“国务院的文件已经见报,如何落实文件精神还需要根据北京市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出台,学生只能先安心继续找工作,等待有关消息。”刘主任介绍:由于师范类毕业生属于“享受系统内补贴的毕业生”,属于特殊行业,按照原来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毕业派遣时未落实单位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回原籍在教育系统内就业,现在如何执行国务院文件精神尚在探讨中。因为全国各地对师范生需求量大,而且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师范本科生更少,所以在师范毕业生的流向上要予以控制,统筹协调,但逐步减少师范生择业的限制可能是未来的趋势。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处王强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同以往相比,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第一,指导思想有所变化。把毕业生就业提到了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并进而提出了“充分就业”的概念。所谓充分就业,一是择业时间的延长,二是凡是在社会上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均列入就业的范围,而不论毕业生就业单位的所有制性质。第二,逐渐打破大学生出校门就是国家干部身份的意图日益明显。第三,要求高校进一步拓宽就业领域,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市场。鼓励毕业生到人才奇缺的农村、大有可为的西部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在充分就业的前提下,保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第四,大学生落户限制逐步放开。除直辖市外,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对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扫清了一道障碍。第五,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可在学校保留两年,从而大大延长了毕业生的择业时间,为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创造了条件。
有关“毕业生户口可存母校”新政策出台的消息在各高校引起不小震动,在即将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中均有较大的反响。与老师们焦急等待细则出台的心情有所不同的是,北京高校中的许多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却经历了先狂喜然后遗憾继而平静却又生发渴望的复杂情绪。许多最初从新闻媒体报道中得知此消息的大学生误认为北京也在新政策之列,仔细看过报道后了解到,北京和其他省会城市的解决办法应该并不一样,不少还未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向记者表达心愿时说:最希望北京也能在新条例之列,能有更多的时间学习和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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