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厅厅长荀广杰,从事法院工作二十年来,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在打击犯罪中以“狠、准、快”著称,主审刑事案件800多件,无一例被上级法院改判,做到了件件是铁案,被授予全国法院劳动模范、荣立一等功。
荀广杰所负责的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是审理被告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一审重大刑事案件,荀广杰时刻提醒自己,一定要把住事实、证据关,绝不能错杀一人。办案中,荀广杰对每一个环节都严查严防,不放过蛛丝马迹;为了印证案情,他经常跑到案发现场进行模拟试验;在别人看来是细枝末节的地方,他总要弄个水落石出。厅内审理的全部案件,每一起他都亲自审卷,从不疏忽。一次,厅里同志承办一起连山区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供认扎一刀,而被害人身上却有两处刀伤,到底有没有他人参与犯罪?荀广杰就同主审人一同下乡,跑连山、下兴城、去绥中,终于查到了目击证人,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死刑,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已被执行死刑。在一次“严打”中,葫芦岛出现了一起杀害继母案,当时被列为要案速办。荀广杰会同公安局、检察院的同志一道,分析案情,调查取证,全面深入了解情况,上午11点送达法院,当天下午3点就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从接案到办结,前后仅用了5个小时。
荀广杰多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受到过威胁和恐吓,可他却正气凛然,没有半点的畏怯;面对成千上万的贿赂,他廉洁自律,坚决拒绝;面对亲朋好友及熟人的说情,他铁面无私,秉公办案。
荀广杰的家里并不富裕,妻子已经下岗。女儿上大学他从银行贷款两万元,料理母亲后事,他向单位借款5千元。荀广杰甘于清贫,两袖清风,当地百姓赞扬他,犯罪分子惧怕他;法院同志敬佩他。
(辽宁电视台 记者 景佳 摄像 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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