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振江,身患尿素症晚期却依然不畏生死,坚守在工作一线,展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大无畏的精神境界。
在大同市南部人民检察院我们见到了这位和病魔不懈抗争的副检察长--于振红,说起于振江,还得从两年前他生病时说起。
2000年3月8号,于振江象往常一样去上班,可刚走出家门,却突然晕倒了。
家人当时还不知道尿素症会导致患者身刺痒难当,老于滴血的地方正是他自己抓伤的旧疤。检查结果出来了,老于尿检肌酐值高于常人20倍,属尿素症晚期。
老于入院时,手里正处理着一个在当时轰动一时的案子,案件涉及矿区某派出所警察李某非法拘禁、勒索、强奸等问题。正当大家以为案子要搁浅时,老于却突然出现在办公室里。
就这样老于全然不顾自己的生死和干警们一道调查取证,还两度前往外地,终于查清了事实,还了受害老百姓一个公道。
从这以后,除了另一次病重入院和每周一次的透析,他再没向单位请过一次假。
老于在工作上号称“拼命三郎”,在南部检察院至今他还保质着两项记录:办案最多,办案准确率最高。患病之后,他依然身先士率,办案铁面无私,做人两袖清风。
干警们的关怀,更激励了于振江点燃余生,奉献事业的决心。在他病情最重的2000年,还坚持办理了批捕、起诉案324件。
于振江从不以功臣自居,也不以重病自恃。为了能给单位省钱,他把每周一次的透析减少为一次。而且还自己做药治病。更可贵的是,在经济结据时,面对金钱的诱惑他依然毫不动摇。去年,一家木材厂的负责人因涉嫌有经济问题被起诉,老于在调查了全部事实后,认为此人没有问题,于是撤诉。事后,当事人拿了两万块钱来感谢。
面对金钱,老于高风亮节从不动摇,面对恐吓,一样也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凛然正气。在一次专项行动中,老于把一个盗窃惯犯送上法庭判了12年徒刑。
在同事妻儿心中,于振江是个铁人,可人非草木,老于毕竟也是个血肉之驱。
于振江的事迹在全省检察系统被广泛传颂着,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授于了他“模范检察干部”称号。
就像他在工作笔记中对自己的勉励一样,“正确对待荣誉,为人民服务的立场永不变,”于振江以顽强的意志战胜病魔,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这是黄河台记者青源、李伟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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