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确定酒店老板播放的是成名作或是他某位尚未成名的朋友的处女作;
2.增加此笔费用,“作曲家”为了什么,只是觉得卖唱片没赚够钱或是怎么样;
3.增加此笔费用,绝对不利于,该作家在成名之前的作品推广;
4.酒店老板在购卖唱片时已付过费,判断他是否再付费的标准应当是:他把唱片放在休业时自己听
或是营业时为客户播放,如此谁来追查,谁来收费—— 一纸空谈的法律不如不定;
5.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总括来讲:
第一不利于作品的推广;
第二不利于收费操作;
第三对消费者不利;
第四作曲家不欠这笔钱,为了他将来能成为象贝多芬一样的人物;
第五这是在中国,应当有中华民族的文化,并不是每一项法律都可抄袭国外。(央视国际网友:touny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