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16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涉案金额9.7亿多元的亳州“万物春”集资诈骗案近日终审宣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对唐亚南等人的判决。主犯唐亚南一审被亳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唐亚南等人使用虚假文件,注册成立亳州市谯城区万物春农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安徽省万物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唐亚南等人在明知亏损、无钱投入养殖梅花鹿,依靠梅花鹿养殖收益无法支付集资返利的情况下,仍虚构集资用于梅花鹿养殖的事实、夸大养殖规模和效益,以返还高额利润以及支付提成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案发后经会计机构鉴定,万物春公司先后在安徽、河南等7省110多个县、区,非法集资9.7亿多元,涉及群众4.9万多人次,并造成3亿多元集资款无法返还。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基本事实清楚,维持对唐亚南等17人的定罪量刑以及追缴违法所得。法院终审以唐亚南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法院终审撤销一审对李凯、孙琦、韩玉叶、靳书章、王怀君、李灯的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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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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