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被告人赵天东因假冒警察骗财骗色被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此后的这段时光里,他将在监狱中面壁思过。
2008年3月份的一天下午,河南禹州市无业人员赵天东来到当地一家饭店吃饭,意外认识了该店一个叫刘兰的女服务员,虽是偶然邂逅,但赵天东与刘兰谈话相当投机,分别时二人互留了通讯方式。仅仅过了几天,赵天东就约刘兰出来吃饭。言谈中,赵天东获知刘兰家在东北,丈夫已出国打工好几年,便认定刘兰手头肯定有钱,此时的精神上也一定空虚,就萌生了通过与其谈恋爱骗钱的念头。不久,刘兰来到许昌一家饭店打工。
此后的时间里,两人经常打电话聊天,渐渐熟悉起来。为了“套”住对方, 赵天东骗她说自己在禹州市公安局工作,并且还有自己的生意,是一个成功人士。为了证明这一点,赵天东每次赴约都会特意打扮一番,出行是以车代步,每次吃饭都会点些名贵的饭菜,以此向刘兰显示自已的身份。这一系列的举动再加上一番花言巧语,很快博得了刘兰的好感,不久,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为进一步骗取刘兰的信任,赵天东从禹州市一家商店买来警服、警衔和警号,每次与刘兰约会时,赵天东都会特意穿上,此时的刘兰更是对赵天东的警察身份深信不疑。
2009年3月份一天,赵天东打电话告诉到山东走亲戚的刘兰说,自己的生意资金出现缺口,让刘兰赶紧汇6000元钱救急,等自己资金周转开后马上就还她。刘兰毫不犹豫地将向表妹借了6000元给赵天东汇去。刘兰回到许昌的一段时间里,赵天东不但只字不提还钱的事,相反还多次向刘兰借钱。一连串的要钱、借钱,让刘兰对他产生了怀疑。心存疑窦的刘兰想核实赵天东的身份,便问他要证件,赵天东却搪塞说自己的工作证和身份证都放在办公室了。最后,诈不到钱的赵天东竟威胁刘兰,再要钱就杀了她。此时刘兰才恍然大悟,趁赵天东不备,拿着他的“警服”到公安机关报案。经审讯,赵天东对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赵天东交代,赵天东,今年38岁,已经结婚,并有一个四岁的女儿。2001年11月曾因盗窃被法院判了六个月有期徒刑,他原在禹州市一家煤矿当挖煤工人,因害怕吃苦,没干多长时间自己就卷铺盖回家,成了在社会上游荡的无业游民。由于没有收入来源,他便打起了不劳而获的主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天东冒充人民警察身份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公诉方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名均为化名)
作者: 和忠 荣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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