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生日要到了,30岁的罗某想送给自己一件礼物,于是,他偷走了别人的摩托。不过,不到一个小时,警察就找上门来。昨天,江北区公安分局石马河派出所刘云辉副所长介绍,警方已将罗某刑事拘留。
罗某住在石马河某小区,7月23日是他30岁的生日。
而立之年了,罗某想送给自己一件生日礼物庆祝一下。22日下午,他在小区外闲逛,100米外的另一个小区门外停着一辆摩托车让他眼前一亮。“我当时就想,把这车送给自己吧。”罗某不假思索,见四周无人,将摩托车发动机内的几根线拆下来,相互擦了两下,车就燃了。骑上车,罗某头也不回地走了。
正在罗某骑着车到处兜风时,车主发现摩托车不见,向石马河派出所报案。民警赶到现场勘查,正在想如何着手时,在外兜了一个小时风的罗某骑着摩托回来了,一脸的风光,完全没在意为何偷车的地方会有民警。
民警将罗某挡获,他交代了偷车事实,经查,罗某有吸毒史。
石马河派出所副所长刘云辉提醒有车的市民夏季应注意车辆防盗,停车时尽量进车库,离开时要确保门窗关好,贵重物品不能放在车内,拿不走的东西要放进后备厢。
记者 黄河 实习生 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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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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