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当生日礼物送给人强奸
今年3月10日下午,成都某中学14岁女生思思(化名)刚走出校门,就被两个陌生女子拦住,其中一个叫小欣(化名,另案处理)的女生才13岁,另一人王某21岁。思思受两人胁迫被带到28岁的男子宋某家中——小欣和王某竟将她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宋某,供他强奸。
次日,3名犯罪分子被抓获。王某供认,案发当天,她收到宋某的短信,要她带个女孩作为“生日礼物”,随后她和小欣“随意”选中了思思。前天,思思的父母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宋某被判4年,王某被判3年。“判得太轻了!”思思的家人决定向检察院提交申诉书,希望检察院抗诉。
据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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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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