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日),记者从湖南省浏阳市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昨天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长沙湘和化工厂法定代表人骆湘平、厂长黄和平、技术员唐文龙等5人批准逮捕;此前,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分别对浏阳市镇头镇原副镇长熊赞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陈勇立案侦查。
经初步查明:2004年3月,长沙湘和化工厂正式投入生产,骆湘平任该厂法定代表人,黄和平任厂长。2004年12月,该厂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建设提炼铟生产线。2005年3月17日,浏阳市环境保护局在现场监察过程中发现该厂排出的废水内铅、镉、汞三项严重超标,随即对该厂作出责令停产的处罚。但该厂为了谋求非法利益,又于2006年再次建设提炼铟生产线非法提炼粗铟。2007年3月,浏阳市环境保护局又对该厂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并强制拆除该生产线。在此情况下,因该厂废渣无处堆放,骆湘平即和黄和平、唐文龙商量后,在未报环境保护部门同意的情况下,2008年4月在原有生产线上增加一道工序,从废渣中提纯镉渣并压缩成镉饼。现场调查结果显示,该厂未按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和要求配套设置污水处理、废渣及危险废物污染等防治措施,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造成该厂周边部分群众镉超标,周边500米范围内土壤、农作物、禽畜等均显示镉污染等严重后果。
今年3月以来,镇头镇双桥村部分村民通过相关渠道反映长沙市湘和化工厂环境污染问题。污染事件发生后,湖南省检察院、长沙市检察院及时对污染事件中的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汤维骏 黄中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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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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