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杰) 14岁的发廊女借约客人吃饭,伙同老板等人实施抢劫。记者昨天获悉,该团伙因涉嫌抢劫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宋某在朝阳区经营一间发廊,15岁的欣欣(化名)和14岁的丽丽(化名)是发廊女,张某和王某则是宋某的手下。去年11月20日,宋某说手头紧想弄点钱花,询问欣欣和丽丽是否认识有钱人。欣欣和丽丽想起客人黄先生,他们于是商量好,决定抢劫黄先生。
检方指控称,去年11月25日傍晚,丽丽约黄先生吃饭。稍后,宋某等4人开车尾随黄先生的车。到了朝阳区金盏乡温榆河桥东侧的树林,按照事先的预谋,丽丽让黄先生把车停下,宋某和张某便持刀拉开黄先生的车门,抢了他的劳力士手表、金项链、铂金戒指,还有3700元现金。在抢劫过程中,黄先生因为反抗,被宋某用刀扎成轻伤。随后,宋某等5人被警方抓获,经鉴定他们抢劫的财物价值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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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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