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7月24日电(记者梁书斌)以开发建设水电站、旅游配套设施、清洁可再生能源等项目为由,黑龙江一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据初步统计,该案涉及辽宁、黑龙江、吉林投资群众1万余人,涉案资金人民币5亿余元。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警方将白俊才等21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据介绍,黑龙江南山财富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公司)位于绥化市兰西县,成立于2005年10月。
2009年7月9日,绥化市警方对南山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将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白俊才为首的21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查封冻结了一批涉案资产,查获了大量书证物证。
经初步侦查,自2006年以来,该公司先后在辽宁、黑龙江、吉林三省设立14个办事处,以开发建设兰西河口水电站、旅游配套设施、清洁可再生能源等项目为由,以每月6%或9%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拉人头给予提成奖励等手段,用后期吸收的投资者资金支付先期投资者的本息,制造按期履约的假象。
南山公司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要经济来源,所吸收的资金一部分用于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费开支,一部分用于支付投资群众到期的本息和提成奖励。据初步统计,此案涉及辽宁、黑龙江、吉林投资群众1万余人,涉案资金达人民币5亿余元。
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绥化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处置南山水利工程公司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案件的侦查工作。
据介绍,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全力以赴缉捕涉案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地追缴涉案资产,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近期,公安机关将在投资群众居住地设立调查取证登记点,受理投资群众报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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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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