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备受关注的梁丽案再次传来新消息,该案第二次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预计还要两个多月才能知道检察机关是否对其提起公诉。这是昨日记者从梁丽的代理律师、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司贤利处了解到的消息。根据司律师预测,检察机关是否起诉梁丽,还要等待两个多月才能知道结果。
这个因为在深圳宝安机场“捡”了价值300万元黄金的清洁女工,最终将面临怎样的刑罚,时隔7个多月,目前依然是一团迷雾。
进展:
梁丽案被再次退查
2008年12月9日梁丽事发当天就被警方抓捕,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涉嫌盗窃罪把梁丽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几经周折,4月30日,宝安区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是第一次退查。
5月29日公安机关将补充侦查的梁丽案移交检察院,按相关规定,检察院要在最迟45天内,即7月14日前作出是否起诉,以何种罪名起诉的起诉意见书。
昨日,记者联系梁丽的代理律师司贤利时获知,梁丽丈夫刘建华日前到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查询案件进度,被一位工作人员告知案件已被退回公安机关,刘建华随后从负责梁丽案件的钟检察官处核实了这一消息,这是该案的第二次退查。根据相关法规,案件可以有两次退查的机会。钟检察官这次并没有透露退查的原因,只是要刘建华等候消息。
新闻追踪
梁丽案时间表:
2008年12月9日——机场清洁工梁丽在机场“捡”到价值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14公斤黄金首饰。当晚,被公安机关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2009年3月1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梁丽案出具起诉意见书。随后,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正式批捕梁丽。
2009年4月30日——该案由深圳市检察院还送宝安检察院审查后,宝安检察院第一次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9年5月11日——本报首次在媒体上披露该案,引起国内关注。梁丽究竟是“偷”还是“捡”,引起广泛争论。法律界众多著名学者发表自己的看法,超过300万网民参与了各种网站的网络调查。
2009年5月29日——公安机关将补充侦查的梁丽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9年7月13日——宝安检察院第二次将梁丽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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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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