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京7月15日消息(记者徐成忠 中国检察报记者肖水金)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张明宝批准逮捕。
今年43岁的张明宝,是某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江苏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南京江宁区。6月30日晚上8时许,张明宝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张明宝被抓获后,经过血液检测,张明宝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每百毫升381毫克!而按照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即为醉酒,张明宝的检测结果是醉酒标准的4倍多,属严重醉酒驾驶。
此案发生后,南京市、江宁区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工作,并对案件的定性进行了多次研讨。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明宝醉酒驾车,对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持放任的间接故意,并造成5死4伤极其严重后果的发生,因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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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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