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7人涉黑案今天继续审理,预计本周五完成庭审
鲁钇山、穗法宣、蔡励敏、李枚杉
涉黑团伙成员一起被送上了被告席 通讯员 罗伟雄 摄
本报记者 鲁钇山 通讯员 穗法宣 实习生 蔡励敏 李枚杉
今天上午,广州中院继续公开审理李忠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法庭上,团伙成员大部分承认了犯罪事实,而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的团伙“头目”李忠与戴洪亮虽都表示有参与犯罪活动,但对涉嫌黑社会的罪名则都不承认。
昨日受审的团伙成员,大部分都是“黑老大”李忠的老乡,来自湖南省衡山县、衡东县一带,也有少部分来自甘肃等地。而李忠今年40岁,系湖南省衡山县人,文化程度小学。
李忠、戴洪亮通过分层管理,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下属成员,逐步非法控制了广东省内多处建筑工地的钢材供应权。至案发时止,该组织已经非法控制了广东省内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清远市、肇庆市、云浮市、河源市、中山市、惠州市等共21个工地的钢材供应权。
该组织内部有较明确的分工,规定违法犯罪所得统一上交组织领导者或骨干成员保管使用,并通过定期开会、集中居住、提供食宿和医疗费用、发放钱物、年底分红等形式,实现有组织管理。同时为增强实力,该组织先后非法购买了枪支、弹药、刀具,并配备了汽车作为作案工具。
公诉机关表示:“该组织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通过实施绑架、诈骗、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广东省内的钢材供应和运输市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故希望法庭严惩该团伙成员。
法庭上,李忠和戴洪亮都承认自己参与了犯罪活动,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都表示不认同。李忠强调自己是商人,他声称自己与戴洪亮只合作过一次,关于戴洪亮的事一点也不清楚。戴洪亮则表示,自己只负责帮李忠押货到工地,同时联系工地,对于其他的并不知情。对于起诉书上与其有关的众多诈骗案,戴洪亮也表示只参与过其中一单。广东首位通过数字化系统接受视频庭审的被告人、团伙成员曹深根(患肺结核)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他团伙成员大多也对犯罪事实表示承认,只是对个别细节有不同意见。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预计将在本周五完成庭审。
团伙成员
头目:李忠、戴洪亮
成员:罗永洪、王光元、汪爱平、李春根、戴冬亮、向忠于、谢青林、曹深根、罗梦织、王建国、彭余良、董春龙、陈平、胡建、郭五占、欧洪波、胡军升、宾庆尤、王家旺、罗德红、翟贤林、谭建伏、刘美平、曹时德、陈红娟、李立伟、罗明峰、侯海兵、侯进兴、邓国平、谢运林、朱文辉、李鹏军、李宝红、戴国洋
■主要罪行
持枪绑架抢劫强买强卖
暴力垄断穗珠钢材生意
据指控,李忠、戴洪亮团伙成员共涉嫌10个罪名之多,其中包括绑架罪6宗,诈骗罪17宗,抢劫、敲诈勒索罪18宗,寻衅滋事罪1宗,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7宗,非法拘禁罪2宗,强迫交易罪2宗、盗窃罪1宗、伪造国家印章罪1宗等。
据了解,该团伙犯罪活动始于2007年4月,主要是为了垄断广州、珠海等地区的钢材市场展开的抢劫、诈骗等。2007年8月,为进一步壮大实力,李忠利用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广州市天河迦建贸易行(下称迦建公司),以迦建公司为依托,由李忠幕后指挥和调遣,向忠于出谋划策,并任命戴洪亮和同案人邓冬丰(另案处理)分别担任迦建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此后,迦建公司人员渐多,在此基础上分别形成戴洪亮团伙、王光元团伙等4个团伙。各团伙互相勾结,打击运输钢材的货车,垄断钢材供应权。
以水当钢材 谋无本之利
该团伙设计了一种诈骗新招,以谋无本之利———用设有暗格机关并加水的改装货车运货过磅、然后将水放空结算,同时买通工地业务员虚增供货量,他们利用这些手段骗取钢材1541吨,共计765万元(其中约79万元因需方单位未付款等原因未能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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