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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博士生实验室猝死 两教师存在误操作

 

CCTV.com  2009年07月07日 04:2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京华时报  

  据《杭州日报》《东方早报》报道7月3日中午,浙江大学理学院化学系一名博士研究生昏倒在教学楼研究生实验室,经抢救无效死亡。5日晚,浙大召开由各学部及有关院系、部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7·3”事件的调查进展。

  >>事件

  27岁女博士生猝死

  据了解,死者于某为女性,现年27岁,是浙江大学理学院化学系催化方向博士研究生,其导师研究方向是汽车尾气处理。7月3日中午12时30分许,浙大化学系博士研究生袁某发现于某昏倒在催化研究所211室,便呼喊老师寻求帮助,并于12时45分拨打120急救电话。袁某随后也晕倒在地。

  12时58分,120急救车抵达现场,将于某和袁某送往浙江省立同德医院。13时50分,省立同德医院急救中心宣布于某抢救无效死亡。袁某留院观察治疗,于次日出院。

  “根据抢救记录显示,病人被人发现呼叫不应,13时10分被送至医院时呼吸、心跳已完全停止,全身出现紫绀30分钟,医院抢救后宣布其死亡。”医院一位值班人员说,仅通过抢救过程无法判定死因,需尸检才能查明死因。

  据死者师弟介绍,女博士生于某研究的方面不涉及危险品,所做实验按常理推断不会出现化学中毒事件。而于某昏厥的地点是在实验室内的学习室,学习室里没有化学品和实验器材。

  >>通报

  两教师存在误操作

  事发后,浙大立即成立事故处理组,有关领导分头开展工作:第一时间赶往学生就诊医院,抽调浙大附属医院急诊专家协助抢救;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联系学生家属,安排家属来杭等事宜。当夜,学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事故处理工作。

  杭州市公安机关在接到学校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发现,浙大化学系教师莫某、浙江某高校教师徐某,于事发当天在化学系催化研究所做实验过程中,存在误将本应接入307实验室的一氧化碳气体接至通向211室输气管的行为。莫某、徐某的行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化学系领导被停职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进展,学校于4日晚召开常委会议决定,理学院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理学院化学系系主任、化学系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化学系催化研究所所长停职检查,接受调查。学校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及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机关实行对直接责任人的强制措施。

  目前,于某家属已抵杭州,学校领导和学院老师前往探望慰问,各项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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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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