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通讯员杨帆)姚某在地铁里卖唱乞讨,被民警带回值班室。不满处罚,他用吉他将民警打成轻微伤。记者昨天获悉,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姚某被公诉至昌平法院。
姚某现年27岁,是四川来京人员,常在地铁里卖唱。
检方指控称,4月2日中午,姚某弹着吉他在地铁五号线上卖唱乞讨。在列车行至雍和宫站时,值班民警发现了姚某,要将其带下车处罚。姚某极为不满,在车厢里就抡起吉他,朝着民警的头部砸去。而后在和平西桥站民警值班室,姚某不服从处罚,又持吉他将民警的嘴巴打伤。经鉴定,民警的伤构成轻微伤。
检方认为,姚某不服民警处罚,两次持吉他将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打伤,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责。
昌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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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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