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身体原因 犯罪嫌疑人正半躺着接受审判 。
中新网丽水7月6日电 (记者袁爽 通讯员张庆华) 近日,在浙江省丽水市看守所内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诈骗案件庭审。与众不同的是,一名刑事被告人在法庭特许下,半躺着接受刑事审判。
据悉,这起由莲都法院审理的朱某等三人诈骗案件中,三名被告人涉嫌以倒卖民国货币牟取暴利为诱饵,4次合伙诈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41900元。
庭审当天,当法警去提押被告人朱某时,方得知41岁的朱某半月前在看守所洗澡时意外摔伤,导致至今不能坐立,无法押解至法院参加庭审。
为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审理,法官当即决定在看守所设置临时法庭,按时开庭进行审理。考虑到被告人无法站立,法庭还通过看守所为朱某提供了一张特殊的可移动躺椅,让朱某可以半躺着接受法庭审判。
庭审进行得很顺利,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法院提供的人性化司法服务,不应局限于民商事案件。”莲都法院主审该案的吴文波法官说,“在确保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得到公正判决的同时,其基本人权也应当得到尊重和保障。”(完)
相关链接:
责编:李秀伟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