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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办10余家空壳公司 洗钱89亿惊动国务院

 

CCTV.com  2009年06月27日 15:3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检察日报  

姚雯/漫画

王晓杰/图

  金融机构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对公账户)支取现金有着严格的限制,而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账户)中取现则自由得多。于是,一种特殊的服务由此产生,即专门帮人将资金从对公账户转到个人账户,从中赚取手续费。涉案人员身份真假难辨,转账手法更是令人眼花缭乱,这一切为执法办案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口本报记者 欧阳晶

  A 帮人转账就能赚钱,她一口气注册10家商户

  餐厅端过菜碟、街头擦过皮鞋,38岁的刘花妹(化名)是一位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村妇女。2006年底,刘花妹在深圳打工期间,偶然一次机会,听到老乡说深圳有大量的“转钱”业务,即国家规定对公账户一般不能大额取现,而从个人账户取现则无此限制,如果帮人将资金从对公账户转到个人账户,可以从中赚取手续费。

  “帮人转一下账就可以拿报酬,还有这么轻松的赚钱路子?”刘花妹动心了,她马上鼓起勇气,接过话茬儿:“我也想做,介绍我去吧。”

  也许是被刘花妹对脱贫致富的那股热切劲儿给“打动”了,也许是刘花妹并不引人注目的身份和行为记录正符合他们的选人要求,几天后,刘花妹经人引荐,被带到一位“上线”(此后再未露面)面前。此人耐心地将开公司、设立现金账户、网上转账等细节,一五一十地传授给了刘花妹,并交给她若干个身份证,以便开展“工作”时使用。她庆幸自己终于可以摆脱风吹日晒的辛苦生活,从此走上一条轻松赚钱的康庄大道。

  2007年3月,刘花妹回到南昌,向亲戚、朋友、同学借来身份证,在南昌和九江两地的工商部门,用自己的积蓄注册成立了百货经营部、文体用品销售部、童装店等10家各类小型公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在南昌的租住房里开通了网络。

  由于网上转账的活儿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刘花妹特地请来了熟悉电脑操作技术的小帅、小万和小朱,并对他们进行了简单的分工。首先,三个年轻人以刘花妹事先注册的10家单位的名义,在银行分别开设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对公账户),并申请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同时,给10家单位中的南昌市西湖区某电子产品批发部和九江市某贸易公司申请开设了贵宾室业务,以便享受更为快捷的资金划转服务。其次,刘花妹用她本人或借来的身份证,开设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账户),也申请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

  刘花妹牢牢控制着这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切都准备就绪,就等着“上线”的指示。

  B 全套转账活动令人眼花缭乱

  “滴滴滴”,从2007年5月起,刘花妹的手机开始频繁地接到深圳发来的短信———

  有深圳“客户”需要转账提现时,深圳的“上线”就会给刘花妹发来指示,由刘花妹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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