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6月25日电(记者 赵叶苹)举报贩毒案件有奖,举报吸毒分子也有奖。日前,海南省出台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其中,举报制毒工场或武装贩毒的最高可奖2万元。
奖励办法规定,根据举报线索,缴获毒品海洛因(或折合海洛因)5克以下,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0元-1000元;如果在案件侦破中缴获毒资的,还将按照当场缴获毒资总额的5%-10%予以奖励。
举报吸毒人员的也可得到奖励。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查获吸毒人员3名以下的,奖励人民币200元;查获吸毒人员3名以上5名以下的,奖励人民币500元;查获吸毒人员5名以上10名以下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查获吸毒人员10名以上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查获毒品案件,并同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和吸毒人员的,举报人可分别得到奖励。
办法规定:凡举报发生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违法犯罪案件,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或其他政法机关掌握的,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情况经调查属实的,均可给予奖励。
办法对一些举报线索是否奖励也进行了约束:同一毒品违法犯罪线索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的人;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举报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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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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