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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子买房缺钱 放置炸药勒索他人

 

CCTV.com  2009年06月25日 18:1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韶关6月25日 (冯昶 李凌 汪次安 廖志峰 游静茹) 广东省韶关新丰县一男子,因欠购房款,便放置炸药勒索他人财物。6月24日,新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群星有期徒刑五年。

  2009年1月4日晚上9时许,张群星因欠别人的购房款,便在一个鞋盒里放置了两条炸药、一枚连接导火索的雷管和一封写有威胁内容的勒索信,将此鞋盒放置在被害人黄某经营的新丰县丰城大道东的某商贸公司门前,然后拔打黄某的移动电话,威胁黄某准备好钱,要将钱放在他指定的地点,并威胁黄某不要报警。

  次日,张群星再次打电话给黄某,威胁其交出钱财,两次共从黄某处勒索到现金25000元、手机一部(价值1000元)以及手机充值卡两张(每张面值100元)。

  黄某被勒索后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于同月6日将张群星抓获归案,并追回23000元现金和手机及手机充值卡。

  新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群星无视国家法律,采用威胁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在庭审时能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为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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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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