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6月22日报道邓某在医院拾到一张存有治疗癌症费用的银行卡,卡旁还有写有密码的字条,他随后持该卡盗用12万余元用于挥霍并购买4根金条。邓某被抓获后称金条已送给单位领导,但警方随后对该领导进行的测谎却无法证明这一说法,赃款也因此至今无法追回,而失主已因癌症医治无效病逝。前天下午,东城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7年,罚金7万元。
公诉人指控,去年5月21日,在北京肿瘤医院门诊大厅收费处,邓某拾到被害人周某的上海浦发行东方卡等物品后,于当年5月23日持该卡消费10.6万余元,购买金条4根。随后,他又持该卡分别从几处柜员机上提现1.7万元。昨天的庭审中,29岁的邓某承认指控。邓某事发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庭上,他讲述了事发过程。当天他去医院看病,捡到一个塑料袋,袋中装有一张名片、两张银行卡,其中一张浦发行的卡附带一字条,字条上写明该卡的密码和身份证号码。邓某说,他捡到卡的第一反应是物归原主,随即拨打名片上的电话,但接电话的女士称没时间取,让他送过去。邓某说,自己一片好心对方却不领情,他的同事都替他感到“不值”。他的领导随后建议他购买黄金,邓某于是挥霍了12万余元。庭上邓某承认,他隐约觉得犯罪了,但不敢正视这个想法,一直内心不安。
失主周某的家属证实,确实接到了邓某的电话,但当时误以为只丢失了一张银行卡,就去银行办理了挂失。再次去医院时,才发现浦发东方卡也丢了,联想到之前邓某的来电,才去报警。此后,警方对该卡的消费、取现地点进行调查,并调取了监控录像。去年11月,邓某被警方抓获,而60余岁的失主周某已于当年7月去世,卡里的钱是他治疗癌症所需的化疗费。
据悉,邓某在警方预审过程中曾对警方称,他将购买的金条给了向其出主意的领导。案发后,公安机关曾询问该领导,但其矢口否认。公安机关将这名领导带到南二环开阳桥刑侦大楼内的心理测试室,使用测谎仪对其测试,仍未能证明邓某所述。邓某花掉的12万余元至今没有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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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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