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6月22日报道广州药学院大学生邓某某从7楼纵身跳下意图自杀,岂料自己没死却将路过的女大学生砸伤致死。近日,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2007年8月,广州药学院在校学生邓某某通过伪造某公司印章、授权书承接了一项商业活动。9月份,该活动刚一开展,就因所用申报资料虚假而被工商、城管部门依法取缔。邓某某也被工商行政管理局立案调查。对此,邓某某无法面对,在2007年9月3日下午4时许,他从广州大学城广州药学院学生宿舍7楼纵身跳下。孰料,女大学生欧某某刚好从楼下经过,纵身而下的邓某某将其砸伤致死。
2008年12月15日,番禺区对邓某某提起公诉。在庭审中,邓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积极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2009年3月6日,番禺区法院判处邓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罪名成立,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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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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