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6月19日电(记者 袁爽 实习生 董齐 )在追讨工资无果的情况下居然持刀砍死了工头!近日,这名叫李青华的民工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青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
李青华在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由于没有文化,不知法、不懂法,又要钱心切,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道路,害了自己更害了老板的家人。并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了解,2008年6月中旬,被害人吴丽荣等人承包了丽水中学迁建工程的外墙保温项目,并将外墙面砖人工项目转包给王某。被告人李青华系王某雇用的施工工人。2008年8月上旬,吴丽荣与王某因工程施工进度等问题发生纠纷。2008年11月3日,经丽水市处州法律服务所岩泉调解室调解,由吴丽荣一次性付给王某工资,民工工资由王某承担支付。李青华工资为17800元人民币,李青华对王某的算法不同意,认为要支付25000元,为王所拒绝。李青华不顾在场人员劝阻自行离开调解现场。后李青华从吴丽荣处领取了17800元并在调解书上签字。
2009年1月中旬,被告人李青华从外地到丽水,打电话向被害人吴丽荣追讨“剩余工资”,为吴所拒绝。李青华遂生杀人恶念,于是买了一把三十公分长的水果刀。1月17日,李青华获悉吴丽荣要到丽水市莲都区丽水中学新校址建设工地的一标段工地项目部,下午3时许携带水果刀窜至工地项目部办公室门口,向吴丽荣讨要“剩余工资”,被吴丽荣拒绝。李青华突然掏出水果刀朝吴的身上捅刺,吴丽荣逃避,李青华边追边捅。围观群众见状劝阻,吴丽荣乘机逃入办公室关门躲避。李青华挣脱拦阻,踢门破窗持刀追捅。在确认吴丽荣死亡后,李青华将刀弃于花坛中,后被接警赶到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青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特别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李青华案发后打电话给亲属,其亲属劝其打110自首,李青华即拨打了110,且在现场等候,并自觉上警车,其确已准备投案,可视为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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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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