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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员帮人过户私房受贿25万获刑10年

 

CCTV.com  2009年06月19日 04:52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姚岚)受贿25万元后,东城区房屋管理局第一管理所原房管员何铁钢隐瞒实情帮人过户私房。记者昨天获悉,认定其构成受贿罪,市二中院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何铁钢现年51岁,北京市人,大专文化程度。

  2002年至2003年间,何铁钢在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第一管理所担任管理员,负责对未发还产权房屋的确权和经济结算。当时,在对东城区史家胡同12号私房产权的初审及确权过程中,何铁钢明知该房屋档案中有梁某的父亲写给房管部门的信函,明确表示不同意将房屋产权过户到其儿子梁某的名下,仍隐瞒上述情况,协助梁某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并收受梁某给予的贿赂款25万元。

  过户后,梁某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了他人。2005年,经梁某索要,何铁钢将上述款项全部退还,后于2007年8月被查获。

  开庭时,何铁钢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他称,涉案的25万元是他帮助梁某卖房的好处费,案发前已全部退还。

  市二中院终审未采信何铁钢的辩解意见,认为他的受贿行为已经完成,虽然在梁某索要后他将款项退还,但这一行为属于对赃款的处理,不具备及时、主动退还的情形,并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据此,该院做出上述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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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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