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练情情通讯员海法宣)一名23岁的男子想自杀却无勇气自行了断,想要劫持派出所工作人员,让警察将其击毙。该男子随机劫持了一名治安员,被治安员制服。昨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向媒体通报,认定该名男子绑架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因想自杀却无勇气自己实施,遂预谋通过劫持派出所工作人员,让警察将其击毙。2009年1月6日17时许,杨某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瑞宝派出所大厅内,乘经过的治安员黄某不备之机,手持弹簧刀劫持其作为人质。幸好黄某及时反应,挣脱杨某,令其未能得手。在此过程中黄某颈部受伤,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而杨某则被当场抓获。
杨某是黑龙江人。据其交代,他是因为没有找到工作和生活困难等原因想要自杀。杨某对指控事实并无异议。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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