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扬州23岁的农民王刚(化名),凭着自己斯文的外表和“不俗”的谈吐,在网上自称“海归”,并认识了有夫之妇张丽(化名),此后二人关系越来越密切。王刚先后以出国发展和得了艾滋病为由,骗取张丽人民币13.5万元。近日,王刚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23岁的王刚是扬州市郊某镇的农民,平时游手好闲,经常上网打发时间。2005年11月的一天,他在网上认识了有夫之妇张丽。聊天中,王刚自称是从阿拉伯国家归国的“海归”,谈吐幽默又不失风度,很快让张丽有了好感。不久,二人从网络世界走到了现实生活,关系日渐密切。
2006年6月28日,王刚告诉张丽,为了前途,自己打算再次去阿联酋工作,但要缴纳一笔保证金,自己还差点钱。张丽当即给了他5000元。眼见从女网友处轻而易举地就弄来了5000块钱,王刚又有了新的主意。2006年7月初,王刚一面张罗着“出国”,一面通过手机短信告诉了张丽一个“秘密”:他在国外工作期间,被检查出患了艾滋病,现在需要一大笔钱来治疗。张丽再次相信了他的谎言,马上汇给了他一笔钱。此后的几个月,王刚又谎称感染的是特殊艾滋病,需要到青岛、北京等地的专业医院住院治疗,张丽一次又一次地将家里的存款汇给了王刚。
2007年1月24日,张丽丈夫发现家里的存款骤减,心生疑窦。经再三追问,张丽承认把钱借给一个朋友“治病”了。次日,张丽夫妇一起找到了王刚,在他们的一再催要下,王刚向张丽出具了一张15万元的借条。因王刚久拖不还,今年初张丽夫妇将其告上了法庭。庭审中被告人王刚辩称钱是借的,且钱已基本用于治疗艾滋病了。对于王刚是否患有艾滋病,疾控部门证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内没有王刚感染艾滋病的记录。王刚最终被诊断为尖锐湿疣。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7月至12月间,被告人王刚虚构染上艾滋病需要治疗的事实,向被害人张丽借钱,张丽先后10次通过银行向王刚银行卡内汇入人民币13.5万元。这些钱绝大部分被王刚在扬州取现或刷卡消费,而王刚也并未有任何出入境记录。今年4月28日,扬州市邗江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刚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所骗赃款未退还,酌情应从重处罚。最终被告人王刚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违法所得款继续予以追缴。 (张春萍 葛学涛 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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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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