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练情情通讯员越法宣)今年1月17日,广州市中华广场多家商户发生失窃事件,一北京男子和数名聋哑年轻女子涉嫌此案,昨日在越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1月17日14时许,在手语翻译马某安排下,马某、曹某、彭某、常某、谭某(另案处理)、王某(另案处理)等6人到中山三路中华广场多家专卖店窃取商品,共价值人民币8591元,被便衣人赃并获。
法庭逐个询问了被告人,四被告的口供多处矛盾。
其中,常某供认,案发当天,她结识了马某,马某胁迫其参与盗窃,“不去偷,他就打我”。常某还说,一共有7人参与盗窃,其中6个女人均是聋哑人,马某分工,有人打掩护,有人负责偷,有人拎衣服。常某称马某为“马老板”。供述完毕后,常某还小心翼翼地向法官提出请求:不要告诉马某是她把他供出来的。
主审法官在庭上劝告被告人如实供述,并表示虽然《刑法》规定聋哑人犯罪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如果聋哑人是利用身体残障来实施犯罪行为,也可以不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广州日报)
责编:王鑫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