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毁林现场。通讯员胡少恒 记者张松 摄
安康市汉滨区建民镇任家山村村支书任金普,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与他人合伙在国家长江防护林地内开采矿石,共占用、毁坏林地面积28.8亩,致使林木、林地遭到严重破坏。汉滨区森林公安分局经过立案调查,目前已将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前不久,汉滨区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汉滨区建民镇建波采石场在采石过程中,严重毁坏林地及植被。接到群众举报后,汉滨区林业局领导立即指示汉滨森林公安分局严肃查处。安康市森林公安局汉滨分局随即抽调4名民警,带领江北森林派出所5名民警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民警在开采现场发现,位于汉滨区建民镇任家山村阳坡岭的该采石场,已将附近山体挖出了一个很大的豁口。民警在一个多星期时间里多次走访调查,查明2006年上半年至2007年6月31日,汉滨区建民镇任家山村村支书任金普与村民任金池、刘祥军、陈远金4人合伙,租用村上三组和四组阳坡岭的有林地采石。2007年7月1日至同年11月16日,任家山村村支书任金普等4人,又将该采石场以每年28万元的价格承包给四川一位名叫胡泽波的人自行开采。从2007年11月开始,任金普等4人又与胡泽波签订了5人合伙经营协议,并成立了建波采石场,实施爆破采石生产经营活动。
汉滨森林公安分局同时查明,2006年上半年以来,任家山村村支书任金普等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任家山村阳坡岭有林地内开采矿石,此地在1991年国家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范围内。
经汉滨区林调队技术鉴定,共占用、毁坏林地面积28.8亩,致使林木、林地遭到严重破坏。
安康市森林公安局汉滨分局局长赵海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建波采石场的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起点,汉滨区检察院侦监科已经介入引导侦查。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5名犯罪嫌疑人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记者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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