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为所销售的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昨天南京市工商局鼓楼分局的执法人员,依照本月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摊主胥某处以2581元的罚款,这也是该市按照“新法”立案处罚的第一案。
鼓楼区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介绍说,6月1日,他们在山西路一家市场巡查时发现,该市场一家摊位的经营者胥某,所经营的食品店中正在销售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预包装食品。
执法人员现场清点统计,店内销售的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有Andes巧克力、Dream CACAO56%白巧克力、Dream CACAO56%黑巧克力、CRAYONS香烟巧克力、Exera口香糖、eclipse口香糖、TwdTONE巧克力等10个品种,涉及到5个国家生产的产品,均系当事人于2009年1月至2月份从广州某交易市场购进后加价销售,至该局查获时,未售出的货值金额为2581元。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食品安全法》尚未实施之前,面对胥某的行为,他们会按照《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理,处理内容是责令其改正。
但是根据《食品安全法》,胥某的行为违反了该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属销售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行为,成为该市首例适用《食品安全法》处罚的案件。
根据昨天向胥某下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记者看到,执法人员除了没收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计10个品种、169盒(瓶、包、支、板),还对胥某做出了罚款人民币2581元的处罚。
(鼓消保 陈 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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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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