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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组织跨境炒外汇54亿元被控非法经营

 

CCTV.com  2009年06月04日 15:5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广州日报   

  检方称,淘金指公司作为致富世纪公司、天金鑫公司等加盟公司和基非客斯公司的联系纽带,为加盟公司从事外汇业务提供支持。

  2007年1月至2008年2月,致富世纪公司共涉嫌吸收万某某等148名客户约65万美元(近460万元人民币),非法买卖外汇按金交易量为3574手(25亿元人民币)。天金鑫公司共涉嫌吸收傅某某等55名客户28.9万美元(约205万元人民币),非法买卖外汇按金交易量为1334.5手(9.5亿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该犯罪团伙一年内在深圳炒卖外汇按金交易量超过34亿元。

  此外,何某明还在昆明成立两家公司非法炒卖外汇约20.8亿元人民币。

  一个涉及非法经营的犯罪团伙,在深圳介绍国内客户非法炒卖外汇,并从中赚取提成,涉案金额竟然达到数十亿元人民币。昨日,该案在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12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而根据庭审,这犯罪团伙的实际操控者是其中一名被告香港男子何某明,他在深圳成立了3家公司,专门从事此种违法业务,其他11名被告都是他旗下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指控:

  成立3公司非法炒外汇

  昨日出庭候审的12名被告均为被告单位深圳致富世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简称致富世纪公司)、深圳天金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简称天金鑫公司)、淘金指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淘金指公司)的直接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

  这三家公司被控非法介绍国内客户炒卖外汇。而据检方查明的情况,被告何某明是这三家公司的幕后实际控制人。

  2004年12月27日,香港人何某明、雷某夫妇借用他人的身份证在深圳注册成立了淘金指公司,从事淘金指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网站咨询等业务。

  2006年年初,何某明和外国的一主要从事外汇买卖业务的基非客斯公司取得联系,并达成关于介绍国内客户从事外汇按金交易的协议。

  2006年4月14日,何某明借用他人身份证在深圳成立了致富世纪公司,一年多之后的2007年8月8日,何又借用他人身份证成立了天金鑫公司,两公司都作为淘金指公司的加盟公司,同时代理境外的基非客斯公司的外汇按金经纪业务及淘金指公司的软件销售业务。

  操作:

  交易一手得40美元佣金

  检方指控,致富世纪公司和天金鑫公司在销售淘金指软件的售后服务以及指导使用软件过程中,从社会上招聘人员进行外汇买卖知识培训,将这些招聘人员发展为外汇交易客户,指定在基非客斯公司在境外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买卖交易。

  进行该外汇交易的具体做法是,外汇交易客户通过基非客斯公司交易平台提出开户申请,将资金存入基非客斯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基非客斯公司给一个买卖外汇的交易账户,通过该交易账户即可进行外汇交易。炒汇交易以10万美元为一个基准单位(以下称一手),国内客户交纳1000美元的保证金就可以买卖一手金额的外汇。

  每交易一手,基非客斯公司向致富世纪公司或天金鑫公司返还40美元的佣金。(记者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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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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