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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后撞警车致4名警察受伤 赔28万免于刑罚

 

CCTV.com  2009年06月02日 02:1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重庆晚报  

  本报讯 喝酒后,司机把单向行驶的大桥当成可以任意掉头的公路,在长江大桥上逆行,撞上一辆警车,车上四名警察不同程度受伤。南岸区检察院昨日透露,由于该司机积极赔偿,被判交通肇事罪,免于刑罚。

  今年2月2日晚10时许,一辆赛拉图轿车从南坪驶过长江大桥后,在北桥头突然掉头,往南坪方向逆行,行至距长江大桥北桥头150米处,撞上一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警灯撞掉,车头撞坏,挡风玻璃脱落,该车损失2.8万余元。警车上的四名警察,分别被撞成一个重伤、两个轻伤、一个轻微伤。肇事车的安全气囊打开,司机有惊无险。

  事后交警查明,肇事司机姓赵,在一家药企供职,当晚是在南滨路陪客户吃饭。赵平时的酒量一般,那天“超常发挥”,一人喝了半斤多白酒,还喝了啤酒。经查血,他体内酒精含量为283毫克/100毫升,超标三倍多。

  事发后,赵某积极赔偿,医药费、车辆损失等总共赔了28万余元,由此得到受伤警察的谅解。

  记者 罗彬 通讯员 刘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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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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