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日前接受《人民法院报》采访时表示,量刑规范化前期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有效制约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量刑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不仅要求定罪正确,还期待量刑公平公正;不仅要求量刑规范,还期待量刑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公开裁判文书,还期待增强裁判说理;不仅要求参与法庭审理,还期待对量刑发表意见。但是不可否认,当前的量刑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尚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审判实践中,仍然存在裁量权行使不够规范,量刑过程不够公开、不够透明的问题,导致极少数案件量刑不公正、不平衡,甚至发生“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现象,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影响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公信力和司法的权威性。
这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一直在研究和探索量刑规范化改革,总的来说,前期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开展是顺利的、是富有成效的。
第一,广大刑事法官规范量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各试点法院普遍感受到了量刑规范化带来的好处,进一步增强了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二,最大限度地实现了量刑公正和均衡。上诉率、抗诉率以及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大大降低。姜堰市、淄川区、浦东新区等试点法院均为零上诉、零抗诉、零信访,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第三,有效制约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在试点过程中,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进一步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裁判说理性进一步增强,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的现象,同时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有效地预防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第四,得到了党委、人大和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以及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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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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