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海淀“向阳屯食村”饭店主管王秀华,骗子李建等人先与受害客户签订虚假合同,再以庆功的名义带对方到向阳屯食村点下多瓶假五粮液,而后与王秀华分成酒钱。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认定其已构成诈骗罪,李建、王秀华等8人均被判刑。
去年3月起,以北京市诚达基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李建招聘了4名业务员,让他们联系外地公司,谎称要购买对方产品。待对方应邀到北京来洽谈业务时,他们与对方签订虚假的大额购货合同后,以“庆祝合作成功”的名义,让对方在其指定的海淀向阳屯食村内请客。
席间,早与李建合谋的饭店主管王秀华,买通该店一名采购员和一名服务员后,专门用金六福酒和白水冒充五粮液,高价出售给这些受害人。庆功宴结束后,王秀华将所获利润返给李建。李建再将得到的这些赃款分出一部分给业务员。
去年3月到6月,李建、王秀华等8人先后诈骗受害人陈女士等4人钱财4万余元。此外,2007年12月,该团伙中的另外一名被告人还用类似手段在安徽阜阳市两家酒店内骗得4400元。
判决认定,李建等人骗取他人财物的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处李建等人9个月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鉴于王秀华等3名向阳屯食村的员工获利较小,且三人参与犯罪的方式与李建等人有所区别,人身危险性也较小,故对他们宣告了缓刑。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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