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三下武汉,四赴北京,在北京、湖北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下,成功破获全国“扫黄打非办”和公安部分别挂牌督办、涉及北京、武汉和我省13个窝点的“3·7”特大非法出版物案,先后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张丽杰、肖峰、崔玉国、黄贤斌、杨艳华、史树新、陈强、张国录、李春宝9人抓捕归案,查获非法印刷厂3家,储存非法出版物仓库5个,扣押车辆6台,缴获非法出版物模板36套,非法出版物1000余种63万余册。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大量非法出版物 居民区“露马脚”
今年3月7日上午,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省新闻出版局的通知,请求派警力配合行政执法工作。
当日14时40分,哈尔滨市公安局和全国“扫黄打非办”、省新闻出版局、省“扫黄打非办”、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10余人赴道外区滨江街79号现场检查,在一栋居民楼发现1500余种、20余万册、价值200余万元的淫秽图书、违禁图书等非法出版物。
哈市副市长王维绪和哈市公安局副局长韩峙听取情况报告后,指示提前介入,展开侦查,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当日23时,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警力开始对此案开展侦查工作。
两名主犯落网
3月8日,省新闻出版局将此案移交哈市公安局。哈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专案组很快锁定张丽杰、肖峰夫妻为主要犯罪嫌疑人。在抓捕、规劝投案未果的前提下,专案组决定实施网上追逃。
3月24日,专案组在道里区新城小区将张丽杰、肖峰抓获。二人供认自2007年开始,陆续从北京崔玉国、史树新等7人和武汉黄贤斌处购进非法出版物,在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佳木斯、北安、望奎、孙吴等13个网点及哈市的呼兰、五常、尚志等地销售。
捣毁仨印刷厂
3月25日下午,侦查员奔赴北京、武汉开展抓捕工作。3月27日,崔玉国在北京被捕,侦查员在其家中搜出发货单和账本,并查获了其储存违法出版物的库房和委托印刷非法出版物的北京市通州区富达印刷厂,在工厂内发现了40余万册的非法出版物成品、半成品,现场扣押模板13套。另一组侦查员在武汉将犯罪嫌疑人黄贤斌、杨艳华夫妇抓获。
3月28日,崔玉国、黄贤斌、杨艳华被警方押解回哈。经讯问得知,目前,全国制售非法出版物的主要流程是由批发商(张丽杰)向上线供货商(崔玉国、黄贤斌)提供所需书名,再由上线供货商制作模板,寻找印刷厂,最后由供货商将印刷的非法出版物通过空车配货发往全国。
三名疑犯落网
3月31日,专案组民警二次赴北京开展工作。4月2日9时50分,将张丽杰的上线史树新抓获;13时5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西格玛村北街8号查获史树新的仓库,当场收缴非法政治类出版物2000余册。12时40分,民警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高辛庄查获一个非法印刷厂,将法人代表张国录和合伙人李春宝抓获,当场查获非法政治类出版物3万余册,模板23套,以及价值10万余元的印刷纸张。
经调查,案发时查扣张丽杰的部分淫秽图书是刘春雁转让给她的。刘春雁曾因销售淫秽书刊于2009年2月2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缓刑期间,刘春雁继续销售淫秽图书。4月8日,侦查员将刘春雁抓获,在库房中查获非法书刊3000余册。
刘春雁交代,2007年3月,其兑租了哈市火车站地下哈乐地商场2号书摊床博士书屋,到案发期间从事非法经营,先后从犯罪嫌疑人史树新及北京市各书商手中购进各种各类86余种盗版书、非法出版物书、淫秽书等共15000余册,涉案非法经营额60000余元。刘春雁在省内各地及长春等地非法经营销售给各书商共计5000余册左右,非法获利15000余元左右。
真相浮出水面
据省新闻出版局对非法出版物鉴定结果显示,共计15万余册,999种,货值530余万元。
专案组查明,犯罪嫌疑人张丽杰于2007年4月至2009年3月共进各类淫秽、盗版书、非法出版物28余万册,销售10万余册,给上线汇购书款3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史树新交代,自2007年4月至2008年11月多次以每本4.50元卖给张丽杰名人传记20000余册(鉴定为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额达50余万元,违法获利5万余元。他还于2007年4月至2008年6月多次卖给哈市刘春雁非法出版物1万余册、非法经营额达20余万元,违法获利8000余元。史树新犯罪手段是将在北京夜市购买的书样制成片子(母版)后,于2007年3月至2008年8月在河北保定于庄共印名人传记非法出版物3万余册,付印刷款2万余元现金。2008年奥运会后分15至17次在北京通县宋庄张国录处共印名人传记非法出版物5万余册,付印刷款4万余元现金。
犯罪嫌疑人黄贤斌供述,自2008年3月开始,在互联网上下载网络文章,主要为玄幻类、言情类、社科类,下载后自己排版制模,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家无名印刷厂印制了非法图书90000余册,并将其中12000余册分多次卖给了哈尔滨的张丽杰,交易额为7万多元。
犯罪嫌疑人崔玉国交代,自2008年9月份与张丽杰联系开始交易盗版书。盗版书的来源有2种:一是从北京市王四营图书装备市场花了2万多元钱购买了9000多册盗版书。二是从北京通县富达印刷厂花费八万多元钱(其中包括纸张、模板和印刷费)印制了19000册盗版书。
犯罪嫌疑人张国录供认于2002年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高辛庄开设了北京市通州国录印刷厂,任法人代表。2007年其在北京市图书市场认识了犯罪嫌疑人李春宝,李春宝以年租金2.5万租下国录印刷厂5个房间(约200平方米)做装订书的车间,自投资金购买三台装订书机,又雇工人给张国录印好的各种非法出版物书装订。2008年11月初,犯罪嫌疑人史树新找到张国录,由史树新给张国录提供非法出版物书的印模及纸张,让张国录给其印刷。张国录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左右,雇工人先后分15至17次给史树新印刷了5万本各种非法出版物书。(秦雷 记者 刘姝媛/文 记者 白林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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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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