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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亏损 叔侄联手敲诈未遂获刑

 

CCTV.com  2009年05月26日 17:3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6日电(闫文陆 张伟森 兰国平 )因承包的土地亏损,薛某伙同其侄子联手敲诈他人。近日,新疆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薛万里、薛雷犯敲诈勒索罪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08年11月初,被告人薛万里因承包的土地亏损,遂产生通过敲诈勒索的手段非法获得他人钱财的想法,并将此想法告诉了自己的侄子薛雷,两人合谋后,一同前往克拉玛依、乌鲁木齐两地寻找作案目标,但均未找到合适的机会。此后,被告人薛万里将敲诈的目标锁定农七师勘察设计院的某领导,并指使薛雷准备好手机卡和银行卡。

  2008年11月24当晚22时04分,被告人薛万里指使被告人薛雷将手机卡装入手机内,以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威胁、恐吓被害人将80万元人民币汇入其指定的邮政卡上,否则对其及家人实施报复伤害。2008年11月25日被害人桂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被告人薛万里被抓获归案。2008年11月29日,被告人薛雷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万里、薛雷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的方法,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强索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均应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薛万里、薛雷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被害人未向薛万里、薛雷指定的邮政储蓄卡上汇钱而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致使薛万里和薛雷敲诈勒索的犯罪目的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依法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薛万里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薛雷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减轻处罚。

  法院判定,被告人薛万里、薛雷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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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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