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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死者家属获赔百万 或影响法院量刑

 

CCTV.com  2009年05月22日 07:4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广州日报  

谭卓的母亲在儿子的追悼会上痛不欲生。(资料图片)

  113万赔偿会否影响法院量刑?

    目前,备受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已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已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胡斌移送至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另一方面,受害者谭卓的父母已与胡斌家属达成了金额为113万元的赔偿协议。

    113万元,绝对算是高额赔偿,这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有不少人认为:“113万元赔偿的性质是‘封口费’。”另有律师认为:法院量刑时,可能会根据肇事者已经履行的赔偿,对肇事者胡斌“判轻一点”。

  赔偿+两老生活费

    5月20日晚,杭州市公安局对外公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的侦查工作已经结束,肇事者胡斌已经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至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与此同时,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说:受害者谭卓的父母已与肇事方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获赔金额约113万元。根据受害方与肇事者双方代理律师提出的申请,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持了该起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双方于本月18日达成协议:由肇事方向受害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64.2613万元。

    除此之外,经双方家属及代理律师协商,肇事者母亲与受害者父母还达成了补充协议:肇事者自愿另行补偿给受害者父母今后生活费共计人民币48.7487万元。

    谭卓的父母在处理完善后事宜后,已于5月20日晚离开杭州返回湖南老家。

  想要“大事化小”?

    谭卓父母的代理律师魏勇强介绍说:在调解过程中,谭卓的父亲谭跃明确表示“绝不做交易,不能用钱来买刑”。113万元的赔偿额是由肇事者胡斌的父母提出来的。最终,谭跃夫妇接受了这个赔偿方案。

    在民间舆论方面,随着案件进入民事赔偿调解阶段,不少民众担心受害者家属收到赔偿后被“封口”,从而导致该案在由普通案件上升到“公共事件”的高度后,调转方向,一步步地“大事化小”。

    对此,魏勇强表示:赔偿协议中并无约定“交换条件”,对谭跃夫妇没有任何约束。“民事归民事,刑事归刑事,两者是不同的程序。对于接下来的刑事程序,不存在追究不追究的问题。”

  赔偿额高于法律规定

    昨日,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张新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由法院判决赔偿,赔偿额绝不会高达113万元。“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我国的法律定有细化的赔偿办法,需要赔哪些项目,每个项目具体怎么赔,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我认为,如果就赔偿问题打民事官司让法院判,肯定赔不了这么多。”张新军表示。

    张新军告诉记者,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规定: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精神抚慰金部分有争议。

    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方方面面的因素,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但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会太高。

    考虑到该案的社会影响极大,肇事者父母家底殷实;并且考虑到民事赔偿的履行会影响刑事量刑,因此,该案的民事赔偿额比法律规定的要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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