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铁西区委统战部副部长于海滨抢劫案近日一审宣判,铁西区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经司法鉴定,于海滨作案时患有抑郁症,因此被从轻判决。
被鉴定患抑郁症
于海滨交代了两起抢劫案,都发生在2008年,经警方核实,司法机关均已确认。
法庭上,于海滨对检察院公诉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没有异议,表示认罪和悔罪。其辩护人当庭申请,宣读了《吉林省公安厅安康医院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结论——于海滨作案时患有抑郁症,其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该鉴定是今年3月25日做出的。安康医院鉴定办王主任昨日称,此鉴定不对媒体作出解释。
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于海滨经鉴定在作案时辨认、控制行为能力削弱,但尚未完全丧失,故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于海滨的第一起抢劫犯罪,是在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代的,属坦白;其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全部返还被害人的行为也均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从轻判决。
尚未行政处理
铁西区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他们之前不知道于海滨一审被判6年徒刑的消息。但可以确定,铁西区委目前还没有对于海滨做出任何行政处理。
于海滨的妻子是四平市某重点高中的骨干教师。于被抓后,于妻不堪心理压力,很快辞去了高三班主任的职务,随后又表示辞职。在学校领导和同事的劝慰下,才继续留在该校继续任教,不过情绪上一直很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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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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