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人大教授张隆栋身后房产纠纷案昨天在东城法院有了一审结果。一审判决称,鉴于张隆栋教授生前患有重性精神疾病、教授之妻患有老年痴呆,所以两人均无民事行为能力,其生前所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其身后所遗留的一套房产应归其养女。
昨天一早,保姆雷女士和张教授的养女黄女士双双到庭,等待宣判结果。
10点30分,法官准时宣读判决书。判决称,依据提交的病历,教授之妻自1995年起患有老年痴呆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01年,张隆栋被诊断出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此后多年间,张隆栋数次发病。其死亡前三日,仍有取精神类药品的用药记录。依据相关规定,双相情感障碍是一种重性精神疾病,张隆栋同样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张教授夫妇订立的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无效。作为教授夫妇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养女黄女士应该获得该套房产。
话音刚落,保姆雷女士就当庭表示了不满:“我很不满意,我要上诉!”
休庭后,雷女士说,她对这一结果感到太意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随后,她又冲着被告席上的黄女士大声说,“我照顾他们11年。这些年你在哪儿?”黄女士则反驳说,“你凭什么住在我家?”
庭后,黄女士表示,她目前最着急的是让父亲入土为安,“父亲的骨灰还在家里,他们不给我”。她还称,除房子外,她还打算要回父母的财产:“我外婆是国民党时期浙江省主席黄绍竤的原配夫人。她1981年回国时,带回很多名人字画和贵重物品,现在都在他们那儿。”
案件回放
著名新闻传播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隆栋身后留下一处房产。为了这套房产,生前照顾其11年的保姆雷女士手持遗赠扶养协议,将教授的养女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将该套房屋判归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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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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