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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贪官的“受贿逻辑”人家送钱是对我的尊重

 

CCTV.com  2009年05月19日 11:1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检察日报   

    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原台长方伟刚的“受贿逻辑”——— “人家送钱给我是对我的尊重”

    方伟刚,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原台长,曾任番禺日报社社长、番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番禺区广播电视局局长。2007年12月13日,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方伟刚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7年间,方伟刚在广电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经济往来过程中,多次收受工程承建商和供货商的贿赂款共计66.2万元;伙同他人贪污公款50.8万元,私分广告费110余万元。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法治中国》传媒记者宋立辉、孟远、冯智锋到番禺区看守所采访了留所服刑的方伟刚。

  收钱有选择

    记者:从报社到宣传部,你都洁身自好;在同事眼里,你也是个清廉务实的干部。可为什么到广电系统任职后,你就变了呢?

    方伟刚:因为到广电系统任职后,找我办事的人比较多,尤其是在筹建广电大楼的时候,有不少设备供应商和工程开发商来找我。同时,单位的一些骨干也来找我。

    记者:对于这些人送来的钱物,你是什么态度?

    方伟刚:对于单位的人,如果送的是一些土特产的话,我就收下;要是送钱,我一发现第二天就马上拿回去退给他们。我知道他们的工资不多,辛辛苦苦一个月才赚几千元钱,而我的工资比他们高,他要是送给我三五千元钱,他这个月的日子就可能过得比较紧张了,我于心不忍。

    而对供应商送来的钱,我都收了。要是我不收他们的钱,他们心里就不踏实,而我收了钱,他们就认为能从我这儿得到公平的待遇。同时,我感到人家送钱给我是对我的尊重。

    记者:为什么会觉得别人送钱是尊重你呢?

    方伟刚:他们来的时候,肯定会对我说感谢之类的话,或是请我吃饭、喝茶,我感觉这就是对我的尊重。

    其实我不计较他们送什么东西,因为我一个月工资有1万多元,钱对我来说已经够用,再说我也用不了多少钱。

    记者:为什么单位员工送的钱你不要,而建筑商和设备供应商送的钱你就会要?

    方伟刚:因为包工头、设备供应商赚的钱肯定比单位员工赚得多,他们都很有钱,我收他们送来的一点钱,不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而且,现在社会上都这样。

    【旁白】单位职工送的钱一般只有几千元,而设备供应商和工程开发商送的钱少则几万元,多则数十万元。方伟刚拒收单位职工送的钱,在职工心目中形成了清廉的形象;而他收下设备供应商和工程开发商送的钱,则获得了实际利益。这种舍小取大恐怕才是方伟刚有拒有收的真正意图吧。

    方伟刚就这样一边做出对金钱不屑一顾的姿态,一边利用手中权力为设备供应商和工程开发商谋取利益,收受他们送上来的贿赂,享受着他所谓的尊重。经检察机关查明,方伟刚在番禺广电系统任职6年时间里共计受贿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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