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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拾”金案陷争议 网友称未拆开纸箱不是偷

 

CCTV.com  2009年05月15日 09:4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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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垃圾桶旁“拾”到价值300多万元的黄金首饰,然后带回家中,深圳机场这名清洁女工的行为是“拾”还是“窃”?是“错”还是“罪”?如果是“罪”,又该当何“罪”?一桩“拾”金案完全改变了深圳外来务工者梁丽的生活,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目前,深圳警方以涉嫌“盗窃”,对梁丽提出起诉意见,而失主尚未提请自诉,“拾者”梁丽也仍未被起诉。

  2008年12月9日上午8时20分,清洁女工梁丽如常在深圳机场B候机楼大厅打扫卫生。

  在19号登机柜台旁的垃圾桶边,梁丽看到一辆放着一个小纸箱的行李车。几分钟后,她再次来到19号柜台,看到小纸箱仍在原处,就把它当作旅客的丢弃物顺手放进清洁车,并告诉工友曹某拾到纸箱,放在残疾人洗手间,如有人认领就交还。

  不久,清洁工们聚集一起吃早餐,梁丽告诉大家拾到一个纸箱,“比较重,可能是电瓶”。工友马某提出去看看,就和曹某来到残疾人洗手间。打开纸箱发现竟是数包黄金首饰,便一人揣上一包离去。

  曹某下班时告诉梁丽,纸箱装的是黄金首饰。梁丽查看后,拿出一件首饰让同事到候机大厅里的黄金首饰店询问。同事回来告诉梁丽,这些首饰和首饰店卖的黄金首饰一样。梁丽以为同事开玩笑,顶多是路边小摊买的假首饰,中午下班后将纸箱带回家中。

  当日上午,深圳机场派出所接到东莞市金龙珠宝公司员工王腾业的报案,称8时许在19号柜台前办理行李托运手续时,因贵重物品不能托运去不远处向机场工作人员咨询时,将装有14公斤黄金首饰的纸箱放在行李车上,10分钟返回后不见纸箱便急忙报警。

  下午4时,曹某告诉梁丽“失主报警”。梁丽说,明天上班交上去。

  傍晚,深圳机场派出所民警来到梁丽家中,从梁丽主动交出的纸箱里找回足金首饰13599.1克,价值2893922元;在曹某、马某处找回足金首饰分别价值106104元和66048元。

  是“拾”还是“窃”

  2009年3月12日,深圳警方以涉嫌“盗窃”对梁丽提出起诉意见,这位40岁的清洁女工被刑事拘留。

  刘建华、梁丽夫妇从河南开封老家来深圳打工已经10多年。在刘建华眼里,“老婆不是贪小便宜的人”,他坚信老婆是“拾”不是“窃”。

  刘建华说,在“拾”金的两个星期前,梁丽还捡到过一个公文包,里面有不少证件和现金,她当即就赶到商务中心,交还给了失主。

  梁丽的许多工友和深圳机场的工作人员也都证实,清洁工们常常捡到一些旅客不能带上飞机的物品并且带回家,“清理这些丢弃物也是清洁工的职责”。

  近日,许多网站都辟出投票专栏,让网友表明对梁丽的态度。尽管有网友支持以“盗窃”对梁丽起诉,但网友dayoo654530的意见代表了绝大多数网友的看法:梁丽捡到纸箱后并未拆开,而是工友拆开后告诉她的,仅此就表明梁丽的行为“既不是偷,也不是抢”。某门户网站进行的投票中,截至5月11日17时,有60多万网友参加,支持梁丽的行为是“拾”而不是“窃”,高达90%以上。

  代理梁丽一案的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司贤利认为,按当时纸箱所在位置及存放状态等,足以让人认为是乘客的遗弃物。他说,梁丽作为清洁工顺手清理纸箱,既非“秘密窃取”,也不存在“非法占有”,故不构成“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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