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第一次见面,就说要送笔记本电脑,哪有这样的好事?可偏偏有人会上钩。犯罪嫌疑人姜某专门结识夜总会小姐,以送笔记本电脑为诱饵,骗她们买上网卡,自己则在钱款到手后溜之大吉。
去年7月底的一天,姜某在夜总会认识了小姐姬某,并互相留了电话号码。过了几天姜某打电话约姬某见面说要带她去兜兜风。见面时,姜某却一脸沮丧,说车子因为闯红灯被交警扣了,不如就去逛逛街吧。于是二人边逛边聊,闲聊中,姬某得知姜某原来是搞工程的。“搞工程的应该很有钱吧,更何况还有车呢!”姬某暗想到。
当逛到某大型超市的笔记本电脑柜台前时,姜某提出要买台笔记本送给姬某。二人随后去了超市附近的KFC吃东西。吃到一半,姜某起身说出去一下。过了约莫20来分钟,他回来告诉姬某说电脑买好了。此时的姬某惊喜非常。
果然是个有钱的主呀!办事这么爽气!姬某不由得喜从中来。在接下来的一天里,二人这儿逛逛那里逛逛,开心不已。当二人散步到干将路上的移动公司门口时,姜某仿佛刚想起似的说:“买了电脑要不要办个无线上网卡?我有朋友在这,办卡很方便的。”“不过办卡的钱得你自己出哦!”姜某补充道。买电脑不就是为了上网吗?姬某连连点头,于是就到附近的一个取款机里取了1900元交给姜某。“你去复印身份证,我去二楼找朋友办卡。”姜某指挥道。可谁知,正当姬某兴冲冲去外面复印身份证的时候,姜某却揣着她的1900块钱偷偷地溜掉了。
就这样,在之后的5个多月里,姜某又以同样手法作案4次,骗得金额合计7900元。日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已经被金阊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芦丹 周慧婷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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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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