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女子董某自称某市市长的侄女,以能承揽某公司拆迁工程为诱饵,骗取他人25万元。对方起疑之际,她竟然还找人冒充市长给受害人打电话,准备再骗144万元。昨悉,黄石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董某原是黄石一工厂的会计,因贪污公款被判刑,后来还有诈骗等劣迹。
2008年6月,董某在一麻将室打牌时认识胡某,听到了一家公司欲进行厂房拆迁的消息。董某遂伪造某公司印章和拆迁合同,冒充某市市长的侄女,骗取该家公司合同预付款25万元,并承诺支付全部工程款144万元后签订正式合同。
在受害人起疑后,董某指使他人冒充市长给被害人打电话,企图将这144万元骗到手。不过,她的图谋终未得逞。
董某分得12.5万元赃款并大肆挥霍,案发后仅退回1.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上述处罚。(记者 刘丰 通讯员 唐业继 邓丽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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