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4月30日电(记者袁爽 通讯员瓯检宣)在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发生的“4.27”民房火灾事故中,两名3岁男童丧生。记者今天从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已提前介入事故责任调查。据悉,租赁该民房的加工场的两名老板及房东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了解,4月27日下午,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一民房发生大火。随后在近40名消防官兵的扑救下,大火被扑灭。
起火建筑结构为四层的砖混结构(屋顶为砖瓦木结构人字梁)的“通天房”。“通天房”是当地对单间式住宅的一种叫法,也叫“落地房”,即从一层往上均属于一户人家,整座(间)楼房上下只有一张楼梯,“通天房”是火灾隐患较大的房屋。“4.27”民房火灾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已迅速对存在类似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整改。
据检察机关介绍,该房东郑某于去年6月出租给湖北阳新人成焕槐和浙江丽水人夏良甫,用于服装加工场。一楼为车间、厨房,老板自住;二楼缝纫车间,有二十五台缝纫机;三楼、四楼供员工住宿,共住18人,属政府明令禁止的“三合一”加工场。并且该工场属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无证加工场。两名死亡的男童,其中一名男童为加工场老板成某外甥,另一名男童为加工场老板夏某的儿子。
据悉,火灾事故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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