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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讨薪 刀刺他人

 

CCTV.com  2009年04月24日 08:0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京报  

  致一死一伤;被控故意杀人罪

  本报讯 (记者朱燕)“我跟被害人无冤无仇,当时喝了酒,都不知道怎么刺的人。”昨日,河南农民沈正国在二中院法庭上为自己辩解。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沈正国曾在本市朝阳区一木门厂务工,2008年10月27日他找厂负责人讨要工资,发生口角。12时许,沈正国酒后携刀再次索要工钱未果。在回来的路上,沈持刀将同事王某刺死后,又将上前劝阻的付某刺伤。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沈正国刑事责任。

  法庭上,沈正国称,自己没有故意杀人动机,只是酒喝多了。案发前,自己多次找厂领导索要所欠的工钱,厂里一直推托。一生气,自己就喝了不少酒。案发时,拿刀只是想吓唬吓唬厂长,真不知怎么就刺人了。

  面对受害者巨额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沈正国表示愿意赔偿,但自己及家庭又没有能力。

  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编: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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