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等3人去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正要掏银行卡时,意外发现取款机里有张银行卡,3人取出1万元私分。昨天,李俊等3人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起诉。
今年2月17日下午5时许,22岁的李俊和两个朋友一起到北环路和丰庆路交叉口附近的工商银行取款,发现有人把银行卡遗忘在自动柜员机内。3人短暂商议后,由杨某、孔某在旁边打掩护,李俊出手取款1万元。李俊分到赃款5000元,杨、孔共分到5000元。案发后,杨、孔到公安机关投案,现在部分赃款已追回。
金水区检察院认为,李俊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晚报记者 鲁燕)
责编:李秀伟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