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总邀友"诈金花"被判开设赌场罪
在小区内开设赌场,以电话邀约的形式,邀请朋友来赌博,一经营消防器材公司的副总和两名工作人员因此获刑。昨日记者获悉,3名嫌疑人均被金牛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2万元。
开赌场10天涉案赌资41万
2008年12月29日,金牛警方接到报案,称有人在金府路某小区内进行赌博。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赶到该小区,在小区5栋3楼的一房间,警方发现8名男子正在赌博,牌桌上还有大量扑克和现金。据警方统计,该赌场从去年12月20日开始运行,已持续10天左右,涉案金额41万余元。据挡获的赌友们介绍,他们是在朋友电话邀约的情况下,到该赌场内进行赌博,赌博是传统的“诈金花”等。
警方调查发现,这间赌场是由3名经营消防器材公司工作人员组建的,其中一名是该公司的副总。据嫌犯交待,他们因为想和朋友们一起打打牌,所以电话邀约多人到赌场进行赌博。期间,他们向参赌人员提供赌博资金,并从中抽头渔利。
开赌场渔利这回不判“赌博罪”
今年4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开设赌场,从中渔利,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八条第二款,构成开设赌场罪,而并非赌博罪,并以开设赌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对检察院的指控予以支持,并依法对三被告人做出上述判决,其余参与赌博的人则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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